2020年国家高新认定政策评审出新规
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3、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
2019年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截止时间:
我区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定为10月13日17:00,各板块科技部门需在10月14日17:00前将《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审核推介汇总表》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区科技局**科(相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东门203室)。
苏州高新区2019年下半年**资助申报条件
1、发明实审资助申请条件为发明专利申请日在2018年8月2日(含8月2日)之前且在发明**实审日一年内。
2、发明授权资助申请条件为申请日在2018年8月2日(含8月2日)之前且在**授权日一年内。
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资助申请条件为**授权日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