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
1、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2、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3、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中获得有形资金。
4、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对经过国家**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5、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规定:“可以**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相城区:
1、对获得、省级、市级工程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25 万元。(发改局)
2、对企业新建、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25 万元(设计中心、物流企业、软件企业参照执行,同一法人企业及关联企业的相同领域不重复享受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研发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对批准加入“江苏省信息产业企业联合研发中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经信局)
3、对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承担单位,奖励 200 万元;对新认定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项目承担单位,奖励 100 万元;对新认定省外资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项目承担单位, 奖励 20 万元;对新认定省研究生工作站的企业,奖励 5 万元;对新认定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苏州市资助额1:1 给予支持;对新认定市企业研究院的企业,奖励 50 万元;对新认定市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的项目承担单位,奖 励 20 万元;对新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资研发机构等的项目承担单位,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苏州市绩效后补助额 1:1 给予支持;对新认定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承担单位,奖励 2 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省、市海智工作站分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
张家港:
研发机构积分制度:
1、新增张家港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计20分;
2、新增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计50分;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中心、重点实验、重点研发机构室等,计50分。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计120分。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计300分。
**企业认定审核申请材料时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原因
专项审计报告
1、专项审计报告不完整,无编制说明。
2、专项审计报告所附表格不规范,未按规定的样式列示。如未分年度、分项目列示、所附表格单位为元,按要求应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3、专项审计报告中计算研发费占比,**产品收入占比时,销售收入、总收入口径错误,销售收入应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4、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项目支出与申报材料中所附研发费辅助明细账不一致。
5、财务报表数据、税务系统中报税数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三者不一致,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