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权智天下为您盘点下2019年太仓市**企业培育及认定较新奖励政策。
培育奖励:对库内企业,按每一纳税年度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奖励,较高20万元(当年已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除外)
申报奖励:库内新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入省库后**完成申报,按申报纳税年度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奖励,较高20万元;未申报省入库但申报国家**企业获得认定,按上述标准一次性补齐申报奖励。库内到期高企**重新申报给予3万元奖励。
入省库配套奖励:经认定进入江苏**企业培育库的,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较高5万元,2018年省级平均研发补贴为7万元。
**认定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5万元。
来源:《太仓市**企业培育实施意见》
*十三届园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
创业*人才(*、成长、孵化)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
2、创业*人才成长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人才(*、孵化)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且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大股东。自然人**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数额在注册资本的比至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至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
4、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园区总部为承载对象;
5、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过55周岁;
6、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注:本次申报鼓励园区历届各级科技*人才、*实名制推荐项目。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自2017年开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财务核算要求较高,是税企双方关注的重点,然而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只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忽视其他风险点。
在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时候应首先关注程序上的风险: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二是未按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经营不符。
其次是研发费管理与财务核算上的风险,主要体现为未按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未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并将研发支出合理予以费用化或资本化;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没有分别核算、准确划分等。
再次是政策适用上的风险。主要体现为未准确界定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等概念,从而准确归集有关费用;未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从而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各地税务机关在受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申请时,对提交的材料略有差异,我们建议企业应抓住时机,注意科委鉴定审核的时间,尽早评估自身研发活动及费用,了解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流程和资料要求,为申报做好准备。每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会开展检查,核查面不得低于享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20%。所以企业应高度重视备查资料的严谨性和完备性。
2019年**企业认定工作正火热开展中,各地方**也对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与通过认定给予了大力扶持鼓励,并制定了相关的奖励措施。在此小编权智天下为您盘点下2019年苏州相城区**企业培育及认定较新奖励政策。
苏州相城区
提交**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奖励1万元,通过**企业培育入库奖励5万元,通过**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过30万元),通过省培育入库的企业一般可获得普惠奖励,2018年平均为7万元。
来源:关于印发《相城区**企业培育和认定奖励办法》的通知